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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层在建商品楼倒塌续:开发商等9人被控制

时间:2009/6/29 9:02:59
 

核心提示: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13层楼房27日整体倒塌后,大批业主要求退房。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对该项目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9人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这是当日拍摄的事故发生现场(6月27日摄)。6月27日6时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新华社记者 裴鑫摄

京华时报6月29日报道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13层楼房27日整体倒塌后,大批业主要求退房。截至昨天,已有数百位业主填写了登记表。相关部门表示,楼房检测目前仍在进行中,有最新进展和处理结果后会尽快发布。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及网上房地产信息显示,“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是一家只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司。

目前,小区开发商、建筑商等9人被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进展

开发商等9人被控制

昨天,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新闻办透露,上海市和闵行区有关部门正全力做好对事故现场相关建筑和管线的检测、堆积土方卸载、航道管理、防汛墙修复等工作。今天将对楼房的结构、桩基等进行检测,并及时分析状况。

经查,“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政府有关部门已对开发商及其资金采取控制措施,业主交纳的房款处于安全状态。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对该项目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9人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目前,除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其他在建的10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以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正对其余的10幢楼、沿线防汛墙、周边居民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的严密监控,不留隐患。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已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对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普查。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董经纬称,上海对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有一整套很完整的体系,包括地质勘测、基础设计、专业审核等过程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关键是相关方面对这些规定的执行力度如何,是否执行到位”。

数百业主登记退房

上海有关部门查明,“莲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总套数629套,已出售489套。事发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告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书,公开对外热线咨询电话。截至昨天17时,由信访部门和律师团组成的工作组共接待购房者255户。

事发后,闵行区相关部门在距“莲花河畔景苑”不远处的梅陇西路968号的梅陇镇党员服务中心张慕村分站设立了接待室。

昨天7时多,大批“莲花河畔景苑”业主赶到接待室,他们对退款、补偿或重新盖商品房予以调换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要求。业主担心,现在房价涨这么厉害,如果凭原来的价格退房,无法买到同样的房子。记者在接待室看到,“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依旧没有露面,接待业主的是闵行区和梅陇镇的相关信访接待人员。

业主卞先生去年底购买了“莲花河畔景苑”的期房,和此次倒塌的是同批出售的房屋。“虽然倒的不是我买的房子,但还是担心会受到影响。”

据业主代表王先生透露,已有近400名业主填写了退房登记表。小区近400名业主将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退房事宜。

现场办公人员承诺,每一份来访登记表都会送到相关负责人手中,经协商后会尽量考虑大多数业主的要求,并及时通知业主。闵行区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短信与信件通知所有的业主,主动通报事故情况,请他们理解和配合。

闵行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承诺将确保购房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具体的解决方案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方面是征求业主的意见;另一方面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120户疏散居民回家

昨天下午3时多,120户罗阳七村小区的居民从附近宾馆搬回家中。罗阳七村居委会透露,居委会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决定分批将120户疏散居民安排回家。同时政府和水、电、煤气等相关企业也将逐一到住户家中进行检查,确保住户设备安全。

27日,因罗阳七村的92号至100号居民楼与倒塌楼房南北相对。考虑到居民安全,罗阳七村居委会紧急疏散了这些楼里的132户居民,其中120户住进由政府提供的锦江之星等三家宾馆,12户自行解决住宿,同时政府部门还发放了100元/人的安置费,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及每日30元的就餐费。

居民吴阿姨提起27日早上的经历仍心有余悸,她说,大楼倒塌后,她到附近邻居家躲着,“离我实在太近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自己的房子。”昨天下午,获悉经过检测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后她感到放心了。

■业主提出四点意见

昨天10时,近200名“莲花河畔景苑”的业主形成了四条初步意见:

1.由于房屋存在质量和建筑隐患,要求立即退房;2.一周内停止银行的还贷;

3.一周内查明并公布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4.要求开发商在1个月内退还房款,支付合同上5%的违约金,赔偿银行利息,参考同地段房价补偿原购房差价,支付动迁过渡安置及补偿费用等。

■调查

开发商系三级资质小公司

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及网上房地产信息显示,“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但网上所显示的公司联系电话为空号。

据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往往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开发项目能力有直接的关系,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4个资质等级。三级资质意味着规模不大的开发商。事实上,相关信息显示,梅都公司的注册资本仅800万元。

资料显示,梅都公司1995年12月12日注册,注册地址在闵行区莘朱路968号,经营地址莲花南路1288弄5号102室,法人代表张志琴。上海市房管局信息还显示,梅都的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但也有购房者说:“这个楼盘是梅陇镇政府下面的开发商共同做的项目。”

“莲花河畔景苑”的施工方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资料显示,这是一家闵行区的企业,位于罗锦路171号。

其他河畔项目曾做过加固

除了“莲花河畔景苑”外,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开发了“罗锦新苑”和“罗锦苑”。“罗锦苑”总套数36套,已售完。“罗锦新苑”总套数289套。

“莲花河畔景苑”的物业公司是上海迅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主管项目也包括“罗锦”物业。针对“罗锦新苑”和“罗锦苑”的安全性,迅梅物业工作人员说,“罗锦苑”内34号、35号楼虽也靠近河畔,但于业主入住前,曾花了约100万元“做了加固处理”。此外,与“莲花河畔景苑”不同,“罗锦苑”内没有地下车库,所以业主不必惊慌。

■律师说法

房屋倒塌由谁来赔偿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上海美达律师事务所陈世福律师说,业主是否能获得相应赔偿,要看事故责任在于哪方。

陈世福说:“如果倒塌是因为设计、勘察或建造等问题导致,属于开发商过错,那么就要由开发商来赔偿业主损失;如果倒塌是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那么根据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约定,开发商仅需返还购房人已支付的房款,不需要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人为破坏导致房屋倒塌,那么人为破坏者便是直接责任人,需要对业主损失进行赔偿。”

可否获取房价上涨收益

有购房人提出,现在房价涨了这么多,按原价退不合理。对此,陈世福说,除全额返还预售时已收取的购房款、并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开发商还应赔偿业主房屋的预期收益,即自购房起至倒塌发生时的房屋升值收益。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涛则持否定观点,他认为,在现有法律体系中,“间接利益”一般得不到支持。

延期交付可否主张退房

袁涛说,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按原有规划重新施工且保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而如果工期延误,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购房人可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而言,如果延期交付3个月或6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莲花河畔景苑”的交房时间是2010年5月31日,从合理的工期推算,开发商未必能按时交房。

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

此外,购房人可依据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即认为开发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失去履行合同的能力,向法院主张暂停银行还贷,要求赔偿。当然,新楼盘倒塌的事件在此前并未出现过,事情较为特殊。袁涛建议,在这一特定事件中,购房人可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关注后续进展,合理维权,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加强对此事的监管和处理。

小区其他业主可否退房

对于购买了“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内未倒塌住宅楼的,购房人有理由推导认为,其他楼房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袁涛说,这部分购房人可要求政府部门强化监管,检查是否有质量问题。如果有一定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整改;如果检查出有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即要求退房。

据《东方早报》《天天新报》新华社《新闻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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